3月3日,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》的通知,其中“十四五”时期可再生能源供热目标要求,自治区地热能、生物质能、太阳能供暖和新能源电力供暖利用规模显著提升。全区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3600万平方米,“十四五”期间新增2500万平方米。
按照“先规划后建设、先生态后业态”的发展思路,科学有序开展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。到2025年,地热能供暖面积力争达到1000万平方米。
其中,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。加快建设全区浅层地热能供暖系统,通过勘查指导、示范引领,引导浅层地热能在供暖领域的用能替代,由盟市中心城市向旗县城关镇及重点乡镇普及,形成全区“多点开花、由点及面、协同发展”的发展格局。探索中深层地热资源开发。在呼和浩特、包头、鄂尔多斯、巴彦淖尔等城市中心城区,按照“集中与分散相结合”的方式,在主要城镇老旧城区改造中,将中深层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,进行传统供暖清洁替代。在新农村建设中大力推动中深层地热供暖,推进城市新区地热能供暖建设,创新城市用能新模式。
文件指出,持续推广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。发挥自治区风能、光伏、农林、地热资源优势,建立多元化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体系,促进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条件改善。在呼包鄂城市群积极推动中深层地热能规模化供暖示范,创新城市用能新模式。在蒙东地区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,探索以农林生物质、生物质成型燃料等为燃料的生物质锅炉供热方式,有效保护城乡环境。在呼和浩特、包头、乌兰察布、通辽等地,开展清洁电供暖示范。
构建完整的新型储能产用研建设体系依托锂离子电池正、负极材料、石墨电极、隔膜等产业基础,紧抓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机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契机,放大储能应用空间,引进掌握核心技术企业,以电化学储能、压缩空气储能、飞轮储能、电磁储能、储热蓄能装备及智能控制系统等先进装备制造业。培育发展配套产业,引进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产业化应用,带动新型储能装备业发展,促进新型储能产业成为自治区经济新增长点。